崇阳周刊第435期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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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寺前山沟李子红
·崇阳县政府金融办致全体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崇阳三小百米画卷亲子活动
·拒绝高利诱惑 珍惜一生血汗 远离非法集资!
·捐资助学送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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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582  更新时间:2018/6/6 16:15:18 将正文字体扩大  将正文字体缩小  还原正文字体为原样    
崇阳县政府金融办致全体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近年来,随着民间借贷、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等活动日趋活跃,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慈善公益、精准扶贫、养老服务、涉农互助等旗号,以财富管理、P2P、“消费返利”、“虚拟货币”等名义网上搭平台、网下开门店,编造虚拟项目,承诺高额回报,虚假宣传造势,骗取公众信任,签订不实合同,非法吸收存款;甚至诱骗参与人利用亲情、地缘关系,大肆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发展会员、代理商、加盟商或“拉人头”获取非法利益。这些非法集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阻碍了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也使部分参与者遭受了巨大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严重影响家庭和睦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在投资前务必做到“三看”,防止上当受骗:
  一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必须经过法定部门审批。因此,在投资前不仅要看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更要查看相关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及许可范围。只有营业执照、没有经营许可证的公司一律不能开展金融业务。
  二看:是否承诺高额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高额回报的特点,同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或投资收益回报,即通常所谓的“保底”条款。对于高息理财产品要充分了解其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审慎投资。
  三看: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所谓“不特定对象”是指社会公众,即具有不同身份、年龄、性别、职业、行业、阶层、关系的社会各类人员,而不是单位内部或外部的少数特定人员。一般而言,募集对象在几十人甚至上百人的集资,应特别注意判断其合法性。
  为此,郑重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买者自负,风险自担,政府不买单。请市民朋友们树立健康理性的投资消费观,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不要轻信“一夜成富翁”、“竹篮子也可以打一筐水”等神话,始终牢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客观冷静对待“高额回报”等投资宣传,正确识别“画饼—造势—吸金—跑路”等非法集资套路,不盲从宣传广告,不听信他人诱导,不眼红高额回报,不落入陷阱圈套。
  “天上不会掉馅饼”。如在防范非法集资方面有疑问和困惑,或发现不法金融活动苗头和相关线索,请拨打县政府金融办、县银监办、县工商局、县公安局电话进行咨询或举报。
  县政府金融办电话
  0715-3361167
  县银监办电话:
  0715-3390302
  县工商局电话
  0715-3395181
  县公安局电话
  0715-3783852
  最后,恭祝全县人民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崇阳县政府金融办
  2018年5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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