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周刊第448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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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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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624  更新时间:2018/9/5 14:54:17 将正文字体扩大  将正文字体缩小  还原正文字体为原样    
《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如何?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崇检查

  本报讯特约记者吴玲燕报道:8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张良成率执法检查组到崇阳县就《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汉桥,县委书记杭莺参加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天城镇洪下村宋家泉水库、君山林场、桂花林管局洪下林场、白霓镇回头岭村,详细了解崇阳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崇阳县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精神,“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机制已经形成,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取得了明显的效果。2017年,崇阳县被国家林业局划为松材线虫病疫区,疫点位于天城、白霓、桂花泉、石城、桂花林场管理局,2018年春季普查总发生面积13234亩,面对严峻疫情,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开展防控工作,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加强检查督办、加大资金投入,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指出,《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的颁布实施,是用法治思维和手段加强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重大举措,对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湖北具有重要意义。检查组要求,各级政府要提前做好预防治理工作,确保抓早抓小;要依法防治,积极履行部门职能;科学防治,加强技术指导,通过生物防治,最大限度地降低发生松材线虫病灾害的风险。
  县领导王艳梅、张正韶等参加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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