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周刊第449期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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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扫黑除恶 到底扫除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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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2471  更新时间:2018/9/12 15:09:09 将正文字体扩大  将正文字体缩小  还原正文字体为原样    
崇阳扫黑除恶 到底扫除了谁?

 
 
通讯员 饶怡兵 龚凯 特约记者 汪淑琴 陈雯

崇阳县公安局将以王某新、谢某东为首的谢家坳殇夫班子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捉拿归案
崇阳县公安局组织刑侦大队、巡逻大队、大桥派出所警力60余人,将盘踞在天鹅山殡仪馆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的10名涉案人员一网打尽

  编前:

  黑恶势力,千夫所指,扫黑除恶,民心所向。崇阳公安始终坚持露头就打、除恶务尽!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已经侦办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44起,刑事打击139人,治安处罚443人,其中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23个,犯罪集团3个。

  严打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非法拘禁违法犯罪行为

  (一)2017年7月,青山镇揭某(1)在某赌场向年仅19岁的雷某放贷6万元,约定日息2分,不赌博不计息。雷某输完6万元后,因刚刚完全成年,无力偿还赌债。揭某为逼取赌债,于2017年9月3日16时许,邀约他人将雷某从天城镇紫晶城挟持至华陂揭家,以剥皮、关猪笼威胁雷某还钱,并殴打雷某。后又将雷某挟持至咸宁温泉和天城镇花庭酒店。为逼迫其还钱,揭某(2)等人轮流看守雷某,不让雷某睡觉。次日8时又买来辣椒水,威胁不还钱就要其喝辣椒水。次日13时许,雷某利用揭某要求他向家中要钱的机会,在微信上透露本人被控制在花庭酒店505房间。家属报警后,崇阳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将其解救,当场抓获的揭某(1)、揭某超、揭某君,后同案人员揭某浪、揭某(2)、揭某雄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或者投案自首。2018年4月,揭某刚(1)等6人均被崇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二)2017年8月17日晚,天城镇黄某被其同学丁某带到天城镇某宾馆参与赌博。期间,参赌人员陈某、李某发现黄某“出千”作弊。陈某认为本人输钱是黄某“出千”所致,邀约他人将黄挟持至陈河水村,对其进行殴打威胁,非法拘禁3个小时。后黄某同学丁某交纳五万元,才赎出黄某标。李某见陈某索取赎金得到实惠,也如法炮制,于2017年8月19日从城区某宾馆将黄某挟持至谢家坳,采取淹水、烫烟头、逼迫下跪、暴力殴打等手段,逼迫黄某赔偿损失,直至黄某按要求出具10万元借条才放人。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陈某、李某、程某、刘某、张某、余某相继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或者投案自首,现已移送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2017年7月22日,青山镇陈某因未按期偿还程某磊高利贷,被程某等人从县城蒙头挟持至天城镇肥塘村、工业园、百盟一马建材城某家宾馆等五处地方,非法拘禁长达28小时,期间对其辱骂、威胁、殴打,直至偿还一万元才放人。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程某、雷某、刘某、付某、程某相继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或者投案自首,2018年4月均被崇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

  法律链接:《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严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违法犯罪行为

  (一)2018年1月20日凌晨,陈某在天城镇某酒店被人挑衅。为泄愤,当日2时许,王某1邀约赵某、汪某1、汪某2、王某2、刘某、罗某来到该酒店,要求酒店交出挑衅者。酒店业主骆某拒绝陈某军的要求,陈某、胡某、王某2、刘某、罗某等人即对其进行殴打。骆某东朋友雷某、骆某上去劝阻时,亦被陈某、王某2、罗某等人打伤。雷某逃离现场时,赵某、陈某等人又持刀追赶,被雷逃脱。赵某、陈某等人还将酒店的电脑显示屏、液晶显示屏一体机等物品损坏,价值2000余元。

  2018年1月至3月,陈某、赵某、罗某、王某2、刘某、王某1相继到案,2018年4月8日案件侦查终结,陈某等人员因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2018年2月4日凌晨零时许,王某1、沈某、吴某、冯某、卢某、金某等人在崇阳县天城镇某网咖门口遇见徐某、甘某、王某2 ,王某1等人以徐某等不应该打着项某旗号在外面招摇为由,对三人进行殴打。在一旁的刘某见状,即给徐某的同伴甘某发短信,劝其迅速离开,被沈某发现,亦遭到沈某航以及金某的殴打。后王某1等人将徐某亮等三人带至某宾馆非法拘禁至4日上午8时。

  2018年2-3月,王某1等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2018年5月5日侦查终结,王某1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2018年1月7日凌晨1时许,丁某、黄某、金某、黄某1等人在天城镇某KTV210包间喝酒唱歌,丁某认为没有气氛,往地上摔玻璃杯取乐。KTV老板汪某见丁某等人扰乱秩序,即邀约徐某兵、雷某优等人赶来将丁某、黄某、金某等人打伤。案发后汪某、徐某、雷某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18年3月侦查终结,汪某等人因涉嫌聚众斗殴罪,移送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四)2018年2月2日20时许,武汉市郭某、吴某、林某、沈某四人赶到崇阳县天城镇某房地产项目部,找公司法人廖某索要司法协议欠款,廖某朋友刘某拒绝开门。林某朝房门踢了几脚后,便同郭某等人下楼在其附近守候廖某。刘某电话邀约廖某、殷某、黄某、刘某等人赶来帮忙,刘某将一把砍刀交予廖某,授意廖某、殷某、黄某三人下楼寻找郭某、林某等人报复。当晚,双方在该小区遭遇并发生冲突,双方多人受伤。

  2018年5月14日案件已经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廖某、刘某、刘某1、廖某、金某、舒某因涉嫌聚众斗殴罪,移送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严打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违法犯罪行为

  (一)2018年3月3日起,魏某邀约冯某、金某等人在崇阳县天城镇余某开设的某旅社内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参赌人员使用麻将以押“二八杠”的方式赌博,下注金额从10元至100元不等。2018年3月19日,徐某等二十余人在魏某等人开设的赌场内使用麻将以押“二八杠”的方式赌博时被民警抓获。2018年5月4日案件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已移送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2018年1月18日22时许,天城派出所民警在崇阳县天城镇电力大道某门店地下室捣毁一地下赌场,当场抓获参赌人员107人,查获赌资10万余元。2018年5月,赌场股东熊某、阴某、徐某1、简某、林某、徐某2已移送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01名参赌人员被行政拘留。

  (三)2017年12月初,蔡某、张某、葛某合伙在天城镇隽北大道某商务宾馆开设“押宝”赌场,每人每次下注赌资100元至2000元不等,每场参赌人数达三、四十人,2018年2月6日下午被崇阳县公安局当场抓获。案件已侦查终结,股东蔡某、张某、葛某已移送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严打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违法犯罪行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省市县公安机关陆续接到群众举报,崇阳县天城镇谢家坳村殇夫雁过拔毛、坐地收赃,垄断天鹅山殡仪馆葬服务,大发死人财。崇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郭正华要求从严打击,坚决铲除寄生在殡葬服务行业的毒瘤,刑侦大队、大桥派出所通过前期秘密调查,掌握了谢家坳殇夫班子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事实。2018年7月9日,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河组织刑侦、巡逻、大桥派出所警力60余人,在天鹅山殡仪馆将10名涉案人员一网打尽。

  近年来,天城镇谢家坳村四组、六组部分村民以崇阳县殡仪馆建在本组地盘为由,利用殡仪馆场所、借用殡仪馆名义,强行承揽丧葬服务业务、收取高额费用,牟取非法利益。谢家坳村四组、六组把利用殡仪馆从事丧葬服务,作为重要集体收入来源,未经殡仪馆同意在本组范围内竞标发包,收取高额提成。2016年,四组王某、六组谢某1以竞标方式取得承包本组丧葬服务业务资格,王某组织夏某1、夏某2、刘某,谢某1组织谢A、谢B、谢C,形成固定殇夫班子,共同承揽天鹅山殡葬业务。

  王某、谢某1为追求利益,以不让办事、不让火化、不让下葬相要挟,强迫在殡仪馆办理丧事、火化遗体、安葬骨灰的事主,接受他们的丧葬服务。擅自设立9类收费项目,不论是否提供实质性服务,不论服务时间长短,一律按3天、8个人计算服务费,每户收费8000至13000元不等,每年收取非法利益数10万元。

  为绕开殡仪馆直接承接丧葬服务业务,实现利益最大化,王某、谢某1等人,一方面以堵路、锁门、人身攻击相威胁,破坏殡仪馆正常工作程序,占据殡仪馆工作场所,致使殡仪馆不敢管、管不了;另一方面,利用死者家属要在天鹅山办理丧事、火化遗体、安葬骨灰的机会,强迫提供丧葬服务,漫天要价、坐地收赃,完全垄断了天鹅山的丧葬服务业务,致使殡仪馆多年来无法正常运行。

  以王某、谢某1为首的谢家坳殇夫班子长期盘踞在天鹅山殡仪馆,利用地利优势,采取威胁手段,非法控制殡仪馆,垄断丧葬服务行业,强迫丧户接受丧葬服务,或者敲诈火化遗体、安葬骨灰的家属,侵害对象多、持续时间长、非法获利多、组织化程度高,是崇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情节最恶劣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律链接: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严打结伙作案、集团犯罪者

  (一)2017年11月13日,崇阳县公安局接到江苏泰州人王某报案,称11月11日晚被吴某等人绑架,手臂被打断,被迫打下43万元欠条。刑侦大队迅速立案侦查,查明2017年以来,天城镇洪下村吴某纠集熊某、闻某等人在天城镇香山村开设赌场,被天城派出所查获取缔,吴某等侥幸逃脱,崇阳县公安局对其上网通缉。2017年11月9日,吴某顶风作案,继续纠集他人到天城镇桃红村仙休谷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王某经人介绍,伙同朋友李某到该赌场参与赌博。王某等人进入赌场后,庄家损失惨重,吴某怀疑王某“出千”作弊,11月11日晚,吴某邀约熊某1、闻某、熊某2、熊某3、陈某、汪某、刘某等,将王某、余某等4人从仙休谷挟持至天城工业园高水塘,对其进行殴打,逼迫其承认“出千”作弊事实。王某手臂被打断,身体多次受伤,被迫向吴某打下43万元欠条后,才得以脱身。

  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吴某等12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或者投案自首,案件已侦查终结,拟移送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崇阳刑侦对吴某等 12人背景审查时发现,2014年以来,吴某与熊某1、闻某等人长期纠集在一起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属于集团犯罪。

  (二)2016年以来,天城镇陈河水村陈某受程某雇请,先后多次组织陈某1、章某、周某、毛某对某工地拆迁对象陈某2及其妻子殴打、恐吓、威胁、骚扰。2017年,受害人向天城派出所报案后,该所通过多种渠道查明陈某等人真实身份和团伙成员,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程某、陈某、陈某1等人相继抓捕归案,其他犯罪嫌疑人已上网通缉。

  法律链接:《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三人以上为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黑恶一日不除,公安一刻不停。欢迎广大群众、基层组织、职能部门、建筑工地、专业市场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电话:110,当地派出所电话

  崇阳县公安局副局长黄河

  18995828188

  崇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饶怡兵

  18995827990

  来信来访地址:崇阳县公安局3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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