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柳军霞报道: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电商经营行为作出规范。按照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1月15日,经营者徐女士为她在微店平台开设的店铺领取了营业执照。这是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后,崇阳县颁发的首张电子商务经营者营业执照。
徐女士从事化妆品网络销售生意多年,有了电商营业执照后,她就可以更踏实地做买卖,消费者也能放心在她的网店选购了。
为方便只在电子商务平台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的意见》,允许经营者使用《电子商务法》中规定的由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申请办理登记。
近年,崇阳县电子商务业蓬勃发展,在业的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共有300余户,针对此次新增登记事项,该县工商注册分局专门组织登记人员有针对性地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登记要求、登记范围进行规范的业务学习,并完善了登记表格材料,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为经营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