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陈峥、刘智利报道:1月9日,国务院决定,在对现行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从今年1月1日至2021年底,将月销售额3万元—10万元的小微企业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
在一般人看来,这只是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没有什么切身的感觉。但对崇阳县的廖月琴这样的小企业主来说,却意味着她“以后就没什么税要交了”。
10日一大早,廖月琴准备来办税大厅申报2018年第四季度的增值税,大厅导税人员告知,她可能不需要再缴纳增值税了。据了解,廖月琴开的电脑店,每季度有20多万的营业额,接近7000元的增值税,根据1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结果,廖月琴的电脑店刚好符合这一政策范围。
从创业至今,廖月琴的生意越做越大,每个月的流水都接近10万元,她先后4次经历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调整政策。她算了一下,按照这次的标准,她每年能免去3万多元的增值税。据悉,崇阳县有80多家像廖月琴这样季度销售额在10万到30万的纳税人,在新政全面实施后,全县90%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将不再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