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周刊第539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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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用足用活一揽子政策
·县税务局扎实推进“六大”活动
·崇阳实行7日无理由退货机制
·光伏发电照亮脱贫路
·浓情端午粽飘香
·崇阳全面开展综合试点
·湖北桂花林场获评“全国十佳林场”
·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向白霓镇小学献爱心
·小书屋成精神“大粮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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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周刊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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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491  更新时间:2020/7/1 15:30:42 将正文字体扩大  将正文字体缩小  还原正文字体为原样    
崇阳实行7日无理由退货机制
37家线下实体店踊跃参与

  本报讯通讯员柳军霞报道:为进一步提升经营者诚信经营水平,不断优化市场经营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消费潜力,促进居民消费能力稳步提升,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近日,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委员会在城区7家大型超市,12个乡镇选取1至2家经营户参与全县推行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机制。
  目前,全县共有37家企业单位积极响应倡议,签订了《崇阳县消费者协会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书》,并表示认真兑现承诺,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支持消费者的合理诉求。
  参与活动的商家在店门口和店内醒目位置悬挂了线下七日无理由退换货承诺牌,向消费者说明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条件、退货流程和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等相关规定事项。
  在不影响退货商品二次销售的前提下,积极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是对商家的一种监督,只有诚心经营,才能赢得顾客的信任,推动企业更好的发展。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七日无理由退换货制度,无疑在规范行业自律的同时,能提升市场经营者的诚信度和美誉度。还可以改善消费者的弱势地位,更有效地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有利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崇阳县市场监管局、崇阳县消费者委员会将会近一步推进落实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工作,加强宣传和引导,树立消费信心,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将对作出承诺的37家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实际履行承诺情况开展回访体验,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将指导督促其及时整改完善,对不再符合基本条件予以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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