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永康报道:去年来,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按照“完善机制、提升能力、科学监管、改进作风”的总体思路,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建立完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提升药品安全监管能力,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任务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该局严格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督促药店落实“哨点”监管责任,加强四类药品销售从严管控;落实核酸“应检尽检”政策要求。2021年累计登记购买四类药品140320人次,按频次按类别组织重点人员核酸检测4235人次。
该局针对辖区内7家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9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家药品批发企业,173家药品零售企业,25家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进行日常监管,药械化生产流通使用单位监管全覆盖,扩大宣传推广途径,提升公众认知能力,督促药店落实终止妊娠药品责任、签订药品安全承诺书,加深药品零售企业主体第一责任人意识。
该局突出风险管控,精准部署专项整治。联合各股室、各基层监管单位开展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8项,查处违法案件91件,依法罚没93.72万元。全年未发生涉药(械)安全事件。
同时,该局提升专业素质,积极组织引导宣传。认真组织开展药械化科普宣传3场,邀请省药师协会共同举办2021年安全用药月活动。组织监管人员和药品从业人员线上线下培训11场,组织药械化从业人员、监管人员700余人次。按期完成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累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567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64例,化妆品不良反应55例,药物滥用上报64例,药品质量抽检45批次,抽检合格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