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吴玲燕、通讯员徐灏、陈咏报道:近日,崇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卢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系崇阳县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崇阳县检察院起诉指控,2020年至2021年,被告人卢某在某移动通讯公司崇阳代理店工作期间,利用给客户办理电话卡服务的便利,获取客户的个人信息,并通过微信非法出售给他人用于注册某互联网平台账户,共计非法获利5781元。
公诉机关认为,卢某借助经营活动之便,未经消费者允许,擅自将获取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以牟取非法利益,致使众多消费者信息被泄露、使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民事侵权责任。
该案由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七人合议庭。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卢某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卢某进行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程序完整、秩序井然,充分保护了被告人卢某的各项诉讼权利。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