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周刊第718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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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264  更新时间:2024/4/18 11:40:45 将正文字体扩大  将正文字体缩小  还原正文字体为原样    
县公安局防患于未“燃”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胡昊宇、通讯员陈昭报道:清明节将至,正值森林火情高发期,火灾风险极高。3月28日,崇阳县公安局桂花泉派出所积极组织民警和辅警深入林区与村组,强化森林防火巡查工作,同时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
  “进山人员必须接受严格检查,确保不携带任何易燃物品进入林区。同时,我们有责任普及森林防火知识,让每一位进山人员都清楚火灾报警、应急处理及自救技巧。”桂花泉派出所教导员洪淑珍在桂花林场入口处,郑重地提醒执勤人员。
  民警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资料、入户宣讲等方式,向群众普及防灭火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倡导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祀,提醒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做到防患于未“燃”。
  民警提醒居民:“严禁携带火种进山,一丝火种,都有可能引发不可控的森林火灾。”同时,民警们还着重强调:“田土周围草木茂盛,我们必须养成谨慎用火的习惯,不得随意进行烧荒活动,也不能在田间地头随意丢弃烟蒂。”通过这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力求在源头上遏制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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