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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崇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县委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在省、市局的精心指导下和崇阳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创新,深化改革,在工作落实、示范创建、规范执法、树立形象上取得了显着成效,确保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零事故”,工作得到了省市县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落实政府负总责
层层签订责任状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事关社会稳定。崇阳一直把监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该县人民政府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由常务副县长任主任,并进一步明确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全年共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4次,专题研究部署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年初,在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会上,分管县长分别与各乡镇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会后,各乡镇分别与各村委会(社区)签订了责任状,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层层落实。
该局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和单位的主体责任和企业或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第一责任,分别制订了《崇阳县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人制度》、《崇阳县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崇阳县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制度》。全年共约谈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50家次,企业法人或责任人60余人次,夯实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基础。同时,实行网格化监管,将全县划分为56个监管网格,每个监管网格有1-2名执法人员,2-3名乡镇干部和3-4名村级协管员。明确监管执法人员为监管主体负监管责任,村干部、协管员为协管人员,做到工作共管、责任共担、追责到位。
广泛开展宣传
营造浓厚氛围
该局紧紧围绕“3·15”主题宣传日、“12331”主题宣传日、科技宣传周、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及安全用药月等主题宣传活动6次,在民联医药广场等地开展了法律、科普知识宣传及咨询活动,制作展板14块,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相关书籍120套,接受咨询2000余人次。在全县建立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262个。该局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写稿、投稿,形成了报纸、电视、网络三位一体的宣传体系。全局共报送各类政务信息302篇,在《咸宁日报》用稿20条,专版1个,《楚天都市报》用稿2条,被省局门户网站用稿4条,市局门户网站采用63条。
宣传新《食品安全法》大张旗鼓,强势有力。利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等企业现有的电子显示块滚动播放新《食品安全法》相关内容,向全县餐饮单位、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超市、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农村厨师等发放新《食品安全法》5000余本,在全县掀起了宣传贯彻新法的高潮,让新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同时,该局加强“12331”投诉举报的宣传。坚持24小时值守,投诉举报有专人接待、有专簿登记,有专人办理回复。全年共收到投诉举报80起,办结回复80起,办结率、回复率均达100%,受到了社会公众和投诉举报人的好评。
开展示范创建
做好引领带动
乡镇执法规范化示范所创建,该局严格按照省市局标准投资200余万元,完成6个乡镇监管所的规范化建设。12月份,通过省局验收,创建省级执法规范化所1个,通过市局验收,创建市级执法规范化所5个。
“放心餐饮”示范创建, 按照“政府推力、部门指导、业主争创、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开展。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印发了《崇阳县2015年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崇阳县实施“放心餐饮”工程创建“放心餐饮”示范店工作方案》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并落实经费保障。12月,通过省局验收,创建省级示范餐饮店3家。通过市局验收,全县共创建“放心餐饮”示范街1条、“放心餐饮”示范店51家、透明厨房30家。
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按照省局“四好”标准开展创建,12月,通过县局专班验收,全县命名37家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
加强业务培训
全面提升能力
该局组织集中学习,全年以乡镇监管所、稽查分局为单位,开展学习活动,学习内容分别是新《食品安全法》、《湖北省发布的食品典型案例、药品典型案例》及《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关键风险点检查手册》等。自学与考试相结合。要求每位干部职工全年的自学笔记不少于一万字,并纳入了月工作检查,在全局全年开展了三次闭卷考试即药品经营GSP认证观察员、食品生产现场审查观察员和法律知识的考试,激励干部职工开展自学。该局集中培训与跟班培训相结合,坚持每月举办一期干部职工业务培训班。同时邀请县司法局、法院、赤壁局等单位相关人员讲课,每次培训都进行考试,且考试成绩全局通报,并分批从乡镇监管所选拔人员到稽查分局和政务中心跟班培训。同时,该局积极开展食药从业人员的培训。全年共举办药品从业人员培训班二期,培训人员200多人次,重点讲解药品的储存与养护、新版GSP、电子监管及药品管理法等方面知识。全年共举办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班3期培训300余人次,重点是学习讲解新《食品安全法》,这些培训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强化聚餐管理
着力监督抽检
该局严格落实申报备案,狠抓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聘任村级协管员,农村厨师登记造册。 加强业务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落实健康体检,实行持证上岗。 实行申报备案,现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资料整理归档,建立管理档案。落实好协管员的报酬。2015年全县共申报农村集体聚餐备案4220起,备案率达到90%以上,基本全部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现场整改问题300多个。
加强监督抽检,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力度。食品监督抽检2015年除省市局组织的食品抽检外,该局共完成食品监督抽检246批次,占抽样计划的100%,不合格样品89批次。对不合格食品的处理严格按照《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管理办法》整改处理到位。药械化质量抽验,全年完成市局分配的药械化各项抽验任务,共完成抽验数334批次。其中,基本药物9批次。
规范执法行为
案件查处有力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隐患排查全覆盖。全县共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3334家,全部建立完整的监管档案,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监管覆盖率100%。突出监管重点,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的通知》(崇食药监文〔2015〕4号),规定了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频次,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学校(幼儿园)及其他食堂、大中型食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及零售药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等全年巡查监管要在4次以上,其他监管对象全年巡查监管要在2次以上。同时,该局加大整改力度,通过日常监管,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00余份,整改到位760处,整改到位率95%以上。该局监管实行“痕迹化”,严格按照《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指南》和《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关键风险点检查手册》开展,每次监管都填写《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查记录表》,受检单位和检查人员均签字确认。按照省、市局的统一安排,全县先后开展了3次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496人次,排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2000余家,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99处,涉及企业或单位86家,均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落实专人、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对限期未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查处,共立案22起,结案22起。
该局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按照一月一整治、整治一项规范一项的要求,全年共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肉及肉制品,酒类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校园食品安全及周边“五毛食品”、食用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无证经营行为,一次性餐饮具和消毒餐饮具,食品仓储冷库,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含铝食品添加剂,夏季高温药品储存养护,中药饮片专项整治12项专项整治。定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评估,聘请县司法局、卫计局疾控中心、质监局质监所、人民医院等单位的5名专家,组成崇阳县第一届食品安全专家库,聘请了一批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经常开展座谈,及时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同时,局党组定期召开食品药品安全评估会,针对一个时期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的现状、实际情况和面临的问题确定开展专项整治的内容,增强了针对性。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该局制订了案件监督检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案件回访等各项制度,确保办案程序到位。开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从去年开始每年从全年已办结案件中评选10个案例进行表彰,推动全局执法规范化。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衔接力度,去年11月该局首例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刑事拘留,案件正在按法律程序办理,有力地震摄了食品犯罪分子。全年共立案647起,结案633起。
2015年该局行政服务窗口共办理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1147户,实现零投诉,受到社会公众的好评。
关于2016年的工作,崇阳县食品药监督管理局局长殷九鸣说,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该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实最严格的全程监管力度,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出手快、下重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