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周刊378期第1版
3 上一版   下一版 4
·创新服务方式 树立文明乡风
·崇阳政法干警“大练兵” 越野长跑展风采
·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
·崇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通告
·犁耙水响闹春耕
·人民群众的“守护神”
报刊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崇阳周刊电子版     
3上一篇     
点击数:453  更新时间:2017/4/19 15:48:55 将正文字体扩大  将正文字体缩小  还原正文字体为原样    
崇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的管理,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水法》、《森林法》、《公路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禁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房屋,以及在房屋上加层或违规搭建临时建筑。
  2、严禁擅自进行采石、采矿、挖沙、取土等破坏地形地貌、耕地、植被的行为。
  3、严禁无证砍伐树木,包括野樱花、野桂花、杜鹃等原始林木。
  4、严禁在县、乡、村规划区及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占地葬坟。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崇阳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2日

上一篇4 犁耙水响闹春耕
© 崇阳周刊电子版 版权声明 | 关于本报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