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周刊第425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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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面对面 农匠春耕行
·青山镇多举措推进精准扶贫春季行动
·县司法局组织全县社区服刑人员
·别有洞天的崇阳警营
·天城镇全力推进脱贫攻坚
·高枧乡开展环境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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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499  更新时间:2018/3/28 10:00:11 将正文字体扩大  将正文字体缩小  还原正文字体为原样    
县司法局组织全县社区服刑人员

  开展集中点检学习教育活动
  本报讯通讯员甘丁晶报道:3月19日,崇阳县司法局在县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组织全县38名女性社区服刑人员和天城镇辖区内82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点检和学习教育、社区服务活动。
  此次活动全体社区服刑人员应到120人,实到115人,请假5人。该县各司法所所长、负责人带领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公益劳动。
  活动中,市司法局社矫局局长熊少斌对社区服刑人员提出了“三个正确”(正确认识社区矫正、社区服刑人员正确的定位、正确对待社区矫正管理人员的管理)、“二个严格”(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严格遵纪守法)、“一个希望”(希望社区服刑人员认真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该县司法局局长魏勇军就社区服刑人员现场提出的“社区服刑人员具备什么条件才能请假”、“罪犯在什么条件下才能实施社区矫正刑罚”、“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应当遵守哪些管理规定”等问题,结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相关案例进行了一一解答,明确社区服刑人员必须牢守各项管理规定,认罪悔过,认真接受社区矫正。
  县人民检察院监所科讲解了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检察机关的职责以及今后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
  集中教育学习后,县联通公司为5名困难女性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爱心帮扶,为她们送上米、油等物资。
  此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是崇阳县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2018年成立以来首次举办的集中活动,提升了社区服刑人员的自律意识,使社区服刑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在服刑期间应当遵守的监管规定,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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