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周刊第574期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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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
·崇阳3·15活动精彩纷呈
·恪尽职守 服务民生
·崇阳首次开展“云调解”
·崇阳发出首份促进投诉和解函
·消委会帮助维权挽回损失
·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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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285  更新时间:2021/7/13 17:13:55 将正文字体扩大  将正文字体缩小  还原正文字体为原样    
崇阳首次开展“云调解”
为消费者挽回损失4万元

  2020年7月27日,湖北省崇阳县天城镇仪表路3巷胡先生,致电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委会工作人员,今天他收到了4万元赔偿款,感谢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委会为其挽回损失。
  事情是这样的,2018年胡先生因建房需要,通过网络查找山西运城某公司联系购买瓦片事宜。该公司2018年8月31日至10月23日,分3次向胡先生出售3车瓦片(板瓦、筒瓦、滴水、花头、花筒等)共计73122元,胡先生收到瓦片后,2018年9月、10月、11月在所建房屋找施工师傅安装了瓦片,该批瓦片安装上不久就有部分瓦片出现开裂、脱落等质量问题,开始胡先生以为是个别问题,但后来问题越来越严重,至2020年3月胡先生发现房屋已安装的瓦片存在大面积甚至是整体的开裂、脱落等严重质量问题。
  为此,2020年3月以来,投诉人胡先生多次诚心与被投诉人联系损失赔偿事宜无果,2020年4月15日向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委会投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委会当即派人进行调查,对消费者反映情况进行核实,由于是疫情期间且被投诉人是山西运城,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委会于2020年4月28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求助,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非常重视,派执法大队负责被投诉人的调查协调,由于鉴定难,经过多次协调,2020年7月24日通过微信视频组织双方协调,最终达成一至意见,双方满意,胡先生在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委会调解书上签字,被投诉人在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解书上签字,随后互寄调解文书,被投诉人收到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委会调解书后,7月27日把4万元打到了胡先生提供的银行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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