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周刊第424期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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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
·合力前行全面提升品质消费放心环境
·久拖未决投诉案 首次得到判决
·成功调处首起保险纠纷案 由零赔偿到最高赔偿
·崇阳县消委会成员单位
·湖北新《消保条例》明确认定和推定欺诈的13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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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465  更新时间:2018/3/21 9:59:09 将正文字体扩大  将正文字体缩小  还原正文字体为原样    
久拖未决投诉案 首次得到判决

  青山镇宝宝赵某而因电暖袋致残案,赵某而父母于2015年1月23日向青山工商所投诉,要求赔偿医疗及伤残补助费130000元,但经销商、代理商、厂家互相推委,都不愿担责,县工商局消委会启动消费维权三位一体协作机制,2017年3月28日,崇阳县人民法院消费维权巡回法庭作出判决三家共同赔偿112100.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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