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经报上级交管部门批准,我大队决定从2025年元月15日起正式启用14处严管路段、严管路口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及1处不礼让行人、1处红绿灯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抓拍。现将相关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同时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秩序。
一、严管路段、严管路口
1.白鹭广场(新建路白鹭广场十字路口)2.碧云天路口(下津大道南门三角洲十字路口)3.仪表路4.桃溪大道5.文昌大道6.星斗路7.民主路8.崇阳大道9.沿河大道10.新建路11.新建中路12.前进路13.解放路14.电力大道
二、不礼让行人
崇阳大道(凯鸿十字红绿灯处至县工会路段)
(经度:114.036997纬度:29.548829)
三、红绿灯电子监控抓口
1.白鹭广场(新建路白鹭广场十字路口)2.碧云天路口(下津大道南门三角洲十字路口)3.仪表路4.桃溪大道5.文昌大道6.星斗路7.民主路8.崇阳大道9.沿河大道10.新建路11.新建中路12.前进路13.解放路14.电力大道
二、不礼让行人
崇阳大道(凯鸿十字红绿灯处至县工会路段)
(经度:114.036997纬度:29.548829)
三、红绿灯电子监控抓口
1.白鹭广场(新建路白鹭广场十字路口)2.碧云天路口(下津大道南门三角洲十字路口)3.仪表路4.桃溪大道5.文昌大道6.星斗路7.民主路8.崇阳大道9.沿河大道10.新建路11.新建中路12.前进路13.解放路14.电力大道
二、不礼让行人
崇阳大道(凯鸿十字红绿灯处至县工会路段)
(经度:114.036997纬度:29.548829)
三、红绿灯电子监控抓
拍
桃溪大道与人民大道、天城大道五叉路口
(经度:114.043173纬度:29.557500)
崇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4年12月23日